主讲人 : 俞少华 副主任医师
精神科
擅长简介: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强迫症、焦虑症、神经症,心理治疗等
强迫症的诊断标准是什么精神科
一、具有强迫观念或强迫行为:强迫观念定义为反复出现持久的思想、冲动、意象,在病程中的某些时候体验为闯入和不恰当的,并引起显著的焦虑和苦恼;不只是对现实生活的问题过度忧虑;企图不理会、压抑或者以其他思想来中和;病人认识到这些思想、冲动、意象是自己头脑的产物。强迫行为定义为病人感到作为对强迫观念的反应或按照必需严格遵守的规则而被迫做出的强迫行为或精神运作;这些行为或精神运作的目的在于预防或减少苦恼或预防出现某种可怕的事件或情境。
二、在病程中的某些时间病人认识到这些强迫观念或强迫行为是过分的和不合理的。
三、这些强迫观念或行为引起显著的苦恼、费时,干扰了病人的日常生活。
四、强迫观念或强迫行为的内容不限于以下表现,如进食障碍时专注于食物、疑病症时关注患有严重疾病、性欲倒错时专注于性欲或性幻想、重症抑郁障碍时反复的内疚等。
五、强迫症状不是由于物质或躯体情况的直接生理效应所致。
专家提示:强迫症具有强迫观念或强迫行为。病人认识到这些强迫观念或强迫行为是过分的和不合情理的,会引起了显著的苦恼、费时、干扰日常生活。还需要排除不是由于物质或躯体情况的直接生理效应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