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 : 王少为 主任医师
妇产科综合
擅长简介:围产医学各类疾病的诊治,在产科复杂并发症、难产处理、产科危重症抢救、宫颈机能不良的诊断与治疗、遗传咨询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妊娠期高血压终止妊娠指征妇产科综合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特有的妊娠伴发疾病,终止妊娠是治疗的一个非常重要有效的手段。终止妊娠的原则和方法是疾病治愈的最根本的方法,终止妊娠的时机和方法应该根据患者的妊娠周数、并发症的情况、重要脏器的损伤,家里的经济状况,以及与当地医疗条件对于早产儿的救治能力等等作为综合的判断手段。
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子痫前期病情稳定的可以期待治疗到37周。对于重度的子痫前期患者,如果妊娠小于24周,治疗不稳定,建议终止妊娠,妊娠20-24周,根据母儿的情况以及当地的医疗水平来决定是否积极治疗。如果是在妊娠28-34周,病情不稳定,经过积极的治疗24-48小时,病情依旧严重的,促胎肺成熟以后终止妊娠,如果病情稳定,可以考虑继续妊娠。对于大于34周的重度子痫前期,要实时的终止妊娠。
专家提示:妊娠期高血压终止妊娠指征如下:第一,病情稳定时可期待治疗至37周;第二,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如妊娠小于24周,建议终止妊娠;妊娠20-24周,根据母儿情况决定;如妊娠28-34周,经过积极治疗病情不稳定,促胎肺成熟后终止妊娠;如妊娠大于34周,需实时终止妊娠。